2008年12月29日,我在屋后跌个四脚朝天。
都怪那个满满青苔的马路,还有那双没有花纹的拖鞋。
结果怎样呢?当然擦伤皮肤啦!
当时屁股是蛮疼,敲伤嘛,只是当我看到膝盖上露出白白的皮肉,本来痛到不想再站起来的我,心想要是再不处理这伤口,就麻烦了,随即站起,提着受伤的右脚,跳着回家。
也是幸好没有人看到我出糗的那一刻。=)
就拿了一块棉花,清理一下伤口,然后涂上黄药水来缓一缓。
就这样,我瞒着家人。
只是到后来,还是被后父发现。
然后当然被劝去诊所注射破伤风提防万一。
其实我不怕打针啦。
只是想到,就觉得好笑。
以前的我,很顽皮。时常这里一个伤口,那里又一个。
打针也打到麻了。
记得最后一次因为撞伤留下大伤口,而必须打针,已经是三年级的事情了。
这几年,我都很乖。 =)
这次其实伤口并不大不深,所以不必打针。
就觉得很好笑。
跌得最好笑的一次。
也是我三年级之后擦伤最大的伤口。
所以ho, 以后走路要小心咯!然后很感恩,妈妈后父都关心我。
嘻……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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